上海市政府发通告,禁止生产经营这些食品!饭店不能做醉蟹,摊贩不能卖现榨石榴汁行业资讯
5年前,一批食品被上海市政府列入“黑名单”,上海食品生产经营者被要求永远或季节性、区域性地禁止生产经营这些食品。
5年后,这张“黑名单”迎来更新。
12月19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经过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该通告自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和5年前相比,新版“黑名单”加强了对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这两个环节以及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管控。
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除了禁止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禁止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还不得自行加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
而在老版“黑名单”中,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等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只是被季节性地“封杀”——在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生产经营这些食品。
现在,季节性“封杀”变成了永久性“封杀”。上海许多饭店自行加工并售卖的醉虾、醉蟹、醉泥螺等菜品将悄然淡出餐桌。能够生产经营这些产品的,只有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且只能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30日这段时间里生产经营。
许多人爱吃醉蟹,但这类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安全风险很高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介绍说,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永久性地禁止自行加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是为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这些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都未采取高温烹饪的方式去加工,没有烧熟煮透,如果用来加工的水产品携带了微生物、寄生虫,食用就会有相当高的食品安全风险。
其他方面,新老两版“黑名单”并无太大差异,依旧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贝壳类水产品。这类食品往往都是“高危”品种,引起食物中毒的风险较高。
食品安全整体管控水平更低的食品摊贩,也是“黑名单”重点关照的对象。
多个品类的食品被严令排除在食品摊贩的“菜单”之外,这些食品包括: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统统禁止经营。
这意味着,路边摊将不得再售卖现场压榨的甘蔗汁、石榴汁,以及自制的双皮奶、酸奶等食品。
这些食品如果生产加工环节不严加管控,很容易因原材料不安全、加工过程中生熟食交叉、售卖前的储藏环节受到污染等原因,产生食品安全隐患。
深圳执法人员发现一个路边摊存在猫腻,其售卖的“现榨甘蔗汁”其实是加了甜味剂等添加剂的水勾兑而成,且原料储存的卫生环境堪忧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通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处理;食品摊贩违反公告规定,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可以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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