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餐饮服务费的税收风险行业资讯
支付餐饮服务费的税收风险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餐饮服务费(以下简称餐费)支出是否均要计入招待费?招待费到底包括哪些内容?这是很多财税工作人员非常困惑的问题。
一、哪些费用是招待费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的规定,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二、出差期间的餐费是否属于招待费
员工因公出差,除了住宿、交通外,吃饭更是必不可少。那么出差期间发生的餐费属于招待费还是属于差旅费呢?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31号)的规定,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出差目的地在新疆、青海和西藏的,每天伙食费120元;出差目的地在其他地方的,每天伙食费100元。
因此,员工在出差期间,只要每天发生的餐费支出不超过上述标准,就属于差旅费支出,而不是招待费支出。当然,如果出差期间确实发生了招待客户的餐饮支出,即便金额未超过上述标准,依然要按招待费处理。
另外,由于上述文件规范的是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企业,是否可以适用上述政策?由于国家有关部门并未发布针对企业的差旅费政策,在实务操作中,可参考上述政策执行。有关伙食补助标准,可由企业自定,但建议一般不要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会议期间的餐费是否属于招待费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为了确保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通常都会召开季度总结会、半年总结会、年度总结会。开会期间,少不了也要吃饭。此时发生的就餐费用是会议费还是招待费呢?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286号)的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召开年会还是半年会,无论召开季度总结会还是月度总结会,在会议期间发生的餐费支出,均可按会议费处理。另外,由于上述文件是规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企业,是否可以适用上述政策?由于国家有关部门并未发布针对企业的会议费政策,在实务操作中,也可参考上述政策执行。
四、福利性质的餐费是否属于招待费
有的企业自设食堂,解决员工的午餐或一日三餐;有的企业没有食堂,但对于员工的午餐,公司会找一家合作饭店(馆)统一解决。这些餐费是招待费还是福利费?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福利费包括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对于企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也属于福利费。
因此,只要设立了食堂,食堂发生的支出基本都可归入福利费;没有设立食堂,只有统一供应的午餐支出,也属于福利费。至于其他如员工加班报销的餐费则不在福利费的范围之列。
五、招待费在财务和税法界定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仔细分析发现,上面所依据的文件全是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餐费支出到底该属于哪一性质费用的规定,除福利费外,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与此对应的政策针对上述事项进行规范。也就是说,发生了上述情况的餐费(或食品费)支出,依据有效凭证分别计入差旅费、会议费或福利费,在税法上会被认可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因此,企业如果平时记账时,已经把所有的餐费均记入招待费,则汇算清缴时,基本都会按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在平时记账时,按照会计政策,把不同情况发生的餐费分别记入差旅费、会议费或福利费,则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不需调整(如差旅费和会议费)或调整幅度可能比招待费要小(如福利费)。因此,账记好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在帮企业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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